音乐会开篇是由郝维亚作曲的《颂》,结尾是由王丹红作曲的《黄钟大吕》。前者以“金石土革丝木匏竹”递相引奏,后者以乐团加合唱团的大阵容弦管叠应,首尾两曲振拔流俗。音乐会让黄钟与大吕两律相对,将两个律名变成一个符号。这里面涉及到很多道德、法律层面的问题。比如这些孩子都是未成年人,即便是打假拳也难免会受伤,人身权益如何保障?他们从小就学会打假拳赚钱,这是不是从骨子里就浸染了一些关于欺诈、暴力的不良因素,如果教练是个像本片中负责任的好人,那么也许今后会走上正轨;如果遇人不淑呢?他们会不会成为违法犯罪的隐患?